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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關于2021年上半年學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3-01

各學院(中心)及學位申請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河北大學學位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和文件精神,為規范學位授予程序,保障學位授予質量,現對2021年上半年學位授予工作做如下要求及安排:

一、申請人員信息填報

擬于2021年上半年申請博士、碩士學位的人員,按照各電子工作平臺(系統)規定的時間,注冊并填寫個人信息,務必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1、河北大學信息注冊系統

登錄URP高校研究生教務管理系統,填報學位相關信息,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填報人員為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專業學位在職碩士、同等學力人員除外)

開放時間:3月24日~6月10日

網址:http://202.206.3.95/login.do

2、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

該信息網所采集數據用于學位信息備案、學位證書認證、鑒定和咨詢工作。填報人員為學術學位博士、學術學位碩士、專業學位碩士。

開放時間:5月10日~6月19日

網址: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signIn?school=10075(使用谷歌瀏覽器)

3、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

該平臺是國家為同等學力人員搭建的用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工作平臺。學位申請人需在系統中依次完成“提交學位申請”、“申請論文答辯資格”、“填報論文信息”、“上傳學位論文”等工作。

開放時間:4月10日~6月15日

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index.html

二、學位論文預答辯

凡計劃2021年上半年申請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人員,均須進行學位論文預答辯。預答辯通過者,方可進入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審查、學位論文匿名評審、學位論文答辯等環節。

1、組織形式:各學院(中心)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可采取線上或線下的形式開展。

2時間安排:各單位須在3月31日前完成論文預答辯工作,并于4月2日前向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預答辯通過人員清單、《河北大學學位論文預答辯意見書》各一份。

3、程序及要求:

(1)各學院(中心)結合疫情防控要求,認真組織,統籌謀劃,制定切實可行的預答辯工作方案。

(2)各學位授權點根據學生的研究方向和內容,聘請本學科或相關學科的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應聘請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應聘請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組成預答辯小組,每個小組3-5人,組長一般應具有正高級職稱。

(3)研究生提出預答辯申請,填寫《河北大學學位論文預答辯審查表》(附件1),由導師對學位論文進行審查,經導師同意后方可參加預答辯。

(4)預答辯小組成員要認真審查學位論文的創新性、學術規范和撰寫規范等情況,對論文做出整體評價的同時,要針對論文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詳細具體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研究生要做好預答辯記錄,按照預答辯小組成員意見,在導師指導下認真修改學位論文,以提升論文質量。

(5)預答辯小組對預答辯結果進行評議,形成結論性意見,將評審意見和最終結論及時反饋給研究生本人,并填寫《河北大學學位論文預答辯意見書》(附件2),學院最后形成預答辯通過人員清單(附件3)。預答辯未通過者,須至少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請預答辯。

三、學位論文評審

1、各學院(中心)于4月7日前向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雙盲評審的學位論文電子版及數據信息匯總表,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2、根據《河北大學關于研究生申請學位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修訂)》(校學位字[2018]6號),各學院(中心)于3月31日前,集中報送符合免雙盲評審(此前未通過雙盲評審人員除外)條件人員名單及佐證材料。

3、如學位申請人及指導教師對論文評審結果有異議,可按照《河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管理辦法》申請評審復議。

四、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1、為保證學位論文評審質量,“學術不端行為檢測”以送審版本為審查依據。審查時間:4月8日~4月10日。

2、對檢測結果中文字復制比較高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并延期申請學位。

五、學位申請資格審查

1、博士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參見《河北大學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2010)》或《河北大學關于研究生申請學位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修訂)》(校學位字[2018]6號)(相關文件詳見附件4)。碩士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參照所在學院相關規定。

2、相關學院于4月20日前將同等學力擬申請學位人員的學位課程成績提交至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并于4月21日~4月26日,以學院為單位到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

3、5月17日~5月21日,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將審查材料提交至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

六、學位論文答辯

1、已完成上述各環節工作,經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全部學費、答辯費用的人員,可參加學位論文答辯。

2、各學院(中心)在學位論文答辯前一周,提交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批材料及答辯日程安排。未辦理相關手續,自行組織答辯者,視為無效并給予通報批評,產生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處理相關責任人。

對于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signIn?school=10075)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的人員,將不予辦理答辯審批手續。

3、各學院(中心)于6月9日前完成論文答辯工作。

4、答辯委員會應對學位論文嚴格審查,認真評議,如實、規范填寫答辯決議。學校選聘專家成立審查組,對答辯委員會決議敷衍和評價失實的論文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較多的學院進行通報批評,并給予嚴肅處理。

5、各學院須對答辯委員會決議書的起草嚴格把關,內容力求翔實,格式要求規范。

七、學位論文修改提交

1、申請人通過答辯后,應按論文評閱專家和答辯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河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后修改情況表》,經導師審核后正式定稿。

2、申請博士、碩士學位的人員須簽署《學位論文獨創聲明》、《學位論文使用授權聲明》和《保護知識產權聲明》,并裝訂在學位論文英文內封后第一頁。

3、向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全文,提交時間及要求以校圖書館通知為準。

八、學位授予審議評定

1、各學院于6月11日前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在本單位內對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進行公示。6月14日前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投票表決結果及關于存在爭議未通過表決人員情況說明。

2、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一般安排在6月下旬召開,對擬授予學位人員進行投票表決。

九、學位證書發放

1、學位證書以學院為單位集中發放;學位申請人要認真核對證書中的個人信息,如信息有誤,應及時申請更正。

2、根據國家規定,學位證書丟失后不能補發,只能辦理《學位證明書》。

十、學位檔案材料提交

各學院應在學位申請人領取學位證書后,集中將本單位博士、碩士申請學位材料按照要求提交至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十一、本通知所涉及的相關政策、規定、表格、模板及學位申請流程圖,均可登陸網頁http://yjsy.hb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31查看或下載。

十二、特別說明:

1、“URP高校研究生教務管理系統”中的“學籍注冊”內容,詳見研究生院通知。開題信息、預答辯信息(論文中期檢查)、發表論文情況、答辯等環節需在“URP高校研究生教務管理系統”中的“論文與學位”模塊中同步填報。

2、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實際需求,將學位授予批次。

河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

附件:

1、附件1:河北大學學位論文預答辯審查表.doc

2、附件2:河北大學學位論文預答辯意見書.doc

3、附件3:XX學院預答辯通過人員名單.xlsx

4、附件4:河北大學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相關規定.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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